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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改与综合能源服务:跨越“七年之痒”

  2015年3月15日,电改9号文发布,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式开启。到今天,本轮电改已经过了整整七年。

 

  七年间,电力行业风起云涌。电改之下,综合能源服务新业态被催生并发展。电改之外,碳中和被写入国家战略。今天,在碳中和的大背景下,电改与综合能源服务正在跨越“七年之痒”

电改催生的新业态:综合能源服务

 电改之路,难谈一帆风顺。新一轮电改虽然打破了前一轮电改无法动摇电网垄断格局的困境,但电力交易、隔墙售电、增量配网等新模式举步维艰,直至今日,电力系统还没有本质的转变。

 然而,在电改进程中,对新型电力系统运营模式的探索逐渐深入,综合能源服务异军突起,成为电改背景下的一种新型业态模式

 电改的核心思想是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。2002年的第一轮电改实现了“厂网分离”,第二轮电改则瞄准“输配售分开”,在售电侧引入市场竞争,推动电价改革。

 自此,电网企业虽依然保留输配电的基本功能定位,但迫于多元化的售电竞争,不得不扩展新业务、强化能源服务能力,综合能源服务由此应运而生。

 2017年,国网正式提出“综合能源服务”这一概念。一石激起千层浪,从电网到发电企业,再到传统售电公司乃至互联网企业,无数投资者和创业者涌入,综合能源服务迅速迎来发展高峰期,前景一片大好

 改变多年根深蒂固的市场格局是个复杂的工作,电改的推进更多建立在宏观层面。上面大张旗鼓,下沉到电力行业的底部,却不尽如人意:综合能源服务蓬勃发展,而同为电改下沉业务的增量配网、需求侧响应等业务,却屡遭掣肘、艰难前行。

 2016年,我国正式启动增量配网试点项目,并先后启动了四个批次的试点。试点落地时,在政策和盈利性等多方面遇到困难,到2020年,前四批共计404个试点,仅有一百多个试点取得运营许可证,占比仅为四分之一左右。

 需求侧响应的推进则显得不温不火。国家电网经营范围内,至今仍有8个省份没有出台需求侧响应政策,而部分省份即使出台相应政策,也存在市场约束力不足、参与度低、难以有效应对负荷缺口等问题。

 与二者不同的是,综合能源服务,基于能源,却立足于服务。服务产品的性质让综合能源乘上数字化转型、能源互联网的东风,并吸引了大量非能源行业资本进入,与电改的其他业务相比,已经走上了更快的车道。

 碳中和重塑综合能源服务的生长环境

 但新兴产业总会撞上“新秀墙”,综合能源服务行业也是如此。

 在最初几年的火热之后,综合能源服务在商业模式、资源壁垒等方面的障碍凸显。

 此时,“碳中和”以破竹之势到来。

 凡人饮水处,皆言碳中和。3060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目标确立之后,“碳”迅速成为了能源的最终准绳,碳交易市场启动,碳资产管理、碳监测等新业态蓄势待发。

 与节能减排关系密切的综合能源服务开始积极拥抱碳中和。近一年来,不少综合能源服务商开始推出碳资产管理、碳核查、碳交易等服务,紧跟“能耗双控”向“碳双控”转型的趋势。

 碳中和正在重塑综合能源服务的生长环境。

 电改所需要改变的是已经持续数十年的垄断格局。传统电网模式的运营思维和利益格局根深蒂固,正如一艘航母的转向,既需要足够强大的动力,也需要一定的时间。

 值得期待的是,“十四五”开局之时,国家层面大动作频出。去年年末,发改委发文全面取消目录电价,不久后又先后发布《售电公司管理办法》和《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》。

 对于电改相关业务而言,几项新政的成效将会在未来几年内显现。到“十四五”收关的2025年,我们有望看到更加切实的电改成果,隔墙售电、增量配网等业态有望加速落地。届时,新电改也将走进第十个年头。

 如果综合能源服务与电改的发展不同步可以称为“七年之痒”,即将到来的2025年也可以称为“十年之约”。熬过了“七年之痒”的综合能源服务与电改,在碳中和的大背景下,会不会在未来三年擦出新的火花?

来源: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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